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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公安局保安管理处。主要承担北京市区内城市地铁,对所乘地铁人员的人身安全检查工作,根据需要,从各省市招收安检员。 一、 招聘条件: 1、 男,女年龄18至24周岁。 2、 文化程度:高中以上(或相当学历) 3、 身体健康,男1.75米以上;女身高1.63米以上。 4、 身材匀称,五官端正,双眼裸视0.3以上,无纹身,无O型腿,无口吃。 5、 思想品德好,无违法犯罪前科,无劣迹,热爱保安工作。 二、 招聘方法 1、 自愿报名: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劳动部门和招聘部门办理登记手续。 2、 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政审,并开据证明。 3、 由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填写体检表。 4、 经审查符合招收条件的,由劳动部门或招聘部门填写本公司保安人员招收登记表。 三、 培训费:
培训费(含培训、考证、体检、住宿、服装、被褥)。培训期间生活自理;培训合格后统一安排工作,考试不合格退回。 四、 工资标准 1、 每月工资1700元(含生活费),公司承担住宿费、交通费。 2、 工作表现一贯优秀或有突出贡献的,公司将按规定予以记功、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奖励,具备管理能力的将予升职。 3、 地铁安检人员上岗时间不超过8小时。工作满一年可享受15天休假,工资标准每满一年递增50元。 4、 依据国家规定,公司为从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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